想結婚的新人可得注意,因為花大錢辦的喜宴,很可能不算數!台南縣一對新人,在餐廳包廂辦喜宴,由於當初現場並沒有擺設新人的結婚照或喜幛,讓一般人一看就知道是結婚場合,男方事後主張無公開儀式,婚姻不成立,台南高分院法官審理後也認同這樣的論點,婚姻不算數。

記者:「這就是用來結婚的嘛?」餐廳業者:「訂婚也在這邊。」

超大的宴客場,擺上2、30桌不成問題,牆上還釘了斗大的喜字,一看就知道是用來舉行結婚典禮,不過如果說你在另外這個小包廂內舉行婚禮,這婚結了可能還是白結。餐廳業者:「就在這裡面吃飯而已,幾個人。」記者:「有說有結婚儀式嗎?」餐廳業者:「沒啦。」

台南縣一對新人96年3月,在這家餐廳包廂宴客,當時這對新人請來了女方親友到場祝福,儀式都完成了,沒想到男方事後,卻向法院主張婚姻不成立。記者:「有喜幛嗎?」餐廳業者:「全都沒有啦。」

即使女方提出當時有至少2位以上證人來反駁,高分院法官還是判婚姻無效,認定的原因就在於,當時並沒有擺放新人結婚照,也沒有喜幛,一般人難以辨認這是個公開的結婚場合,當初結婚低調只接受少數親友的祝福,沒想到勞燕分飛時,竟然會成了離婚的理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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